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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包裝箱在技術上的幾個要求
發布時間:2011.03.14 新聞來源: 瀏覽次數:
木包裝箱 在技術方面的要求:
A.一般要求
產品經檢驗合格后附件備件及有關技術文件應齊全。產品包裝環境應通風良好清潔干燥無有害氣體。常溫條件下相對濕度不大于20%。包裝材料和包裝箱應保持干燥清潔不允許采用對產品有損害的材料。產品的溫度應符合包裝環境溫度方能進行包裝。產品外表面進行清潔處理后套上符合規定的塑料袋。為防止流通過程中雨水對產品的損害木箱應具有防雨能力并符合防雨包裝的規定。產品包裝應具備足夠的緩沖能力以保證產品在流通過程中受到沖擊振動時免受機械損傷或由于機械損傷使其性能下降。緩沖設計應根據產品的特點和生產批量采用合適的緩沖材料達到最佳保護。
B.集合包裝要求
為了便于裝卸貯存和運輸將若干產品裝在一起形成一個合適的搬運單元。
采用集裝箱運輸的木箱其外形尺寸應按規定進行設計。采用卡板運輸的木箱其外形尺寸應符合規定。
C.木箱運輸包裝箱標志要求收發貨標志應符合規定。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規定。
標志要牢固清晰不因運輸和自然條件的影響而退色或脫落。
D.運輸要求
應嚴格按照包裝箱上運輸標志進行作業。
木箱應堆放整齊牢靠且放置平衡不得偏重一邊,不允許和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同車裝運。E.貯存要求
木箱貯存環境應有良好的通風。